各市卫生健康委,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根据《山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和《关于修改〈山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就2025年全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定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我委组织和实施,我委委托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承担考核有关的事务性工作,考核结果由我委统一公布。
二、考核对象及资格类别
(一)考核对象
拟新申请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资格类别
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共分7大类:
1.职业性尘肺病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类;
2.职业性化学中毒类;
3.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类;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
5.职业性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类;
6.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类;
7.职业性皮肤病等其他职业病类。
三、考核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2.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4.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5.按照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2025年版)完成相应内容的学习培训。
每位申请人可按照与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范围相符或相近的原则选择一种或多种类别的考核。
(二)报名方法及提交材料
登录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官方网站,在滑动窗口2025年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定考核报名栏目里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形式发送至您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审核通过后可按照网站提示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2.医师执业证书(影印件);
3.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影印件);
4.从事与申请的职业病诊断类别相关的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完成学习培训相关证明。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一)基础理论(100分)
1.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0分);
2.职业卫生基础知识(10分);
3.职业健康监护专业知识(40分);
4.职业病诊断专业知识(40分)。
(二)实践能力考核(100分)
考核采用先基础理论考核,后实践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基础理论得分75分以上的医师继续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实践能力考核根据类别特点设置关键考点,实践能力考核75分以上的且关键考点通过的医师即通过此类别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定考核。
五、时间地点
(一)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1月24日-27日。
2.考核时间:2025年12月。
(二)地点。职业性尘肺病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类基础理论考核地点为济南市;其余类别基础理论考核地点为省第二康复医院;实践能力考核地点为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具体详见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绩且两年内不得参加统一考核:
1.以虚假信息报名的;
2.由他人代替参加考核的;
3.报名审核通过后无故不参加考核的;
4.考核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情节严重的。
(二)已经取得山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的类别无需重复报考。
(三)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未尽事宜以报名系统界面通知栏为准。
联 系 人:赵燕 史春霞
电 话:0531-82595672,13953167719,18615181506
附件:山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申请表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