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要求完善职称评价方式,“副高级职称原则上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卫人才字〔2025〕5号)明确“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原则上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从2026年度起正式执行。出台《关于组织实施山东省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考试的通知》是对国家和我省职称相关要求的具体落实措施。
二、基本原则
(一)由全省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划线,从源头规范评价流程,进一步提升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公信力。
(二)强化医德医风考核,在考试基本条件中要求现职称聘任以来,近5年年度医德考评结果没有“较差”等次。
(三)分类清晰,贴合临床实际,精准对接医、药、护、技四类职称评审条件,设置学历资历和考试专业要求。
(四)坚持人才激励导向,符合条件的援藏、援疆、援青、东西部协作和援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免考,一线医务人员首次申报可提前一年报考。
(五)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合理设置合格线。对申报考试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考生实行降分倾斜政策。衔接原市级考试成绩,平稳推进政策过渡。
三、主要内容
《通知》围绕山东省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成绩管理、政策倾斜、责任落实等关键事项作出系统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考试总体安排,确立全省统一模式。自2026年起,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组织,各市不再另行组织,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由各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核、考务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督导检查。
二是严格报考资格条件,规范准入审核标准。明确基本条件与学历资历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医德医风良好、完成继续教育,医疗与护理类需取得相应执业证书;按医、药、护、技分类设置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计算统一截至当年12月31日。
三是明晰考试规则,规范成绩使用管理。考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统一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有效期5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人员实行55分倾斜政策,成绩有效期至退休;考试合格人员方可在有效期内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
四是完善支持保障,激励引导人才发展。明确援藏援疆援青、东西部协作和援外医疗队员的免考政策;一线医务人员享受首次申报可提前1年报考的一次性政策;高层次人才“直通车”人员放宽报考限制,中级受聘满3年即可报考;原有市级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五是强化考务纪律要求,压实考试工作责任。要求考务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试法规与保密规定,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与单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